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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保

申请停驶损失补偿

申请停驶损失补偿

申请停驶损失补偿

什么是停驶损失补偿?
指无过错方车辆因对方过错造成的事故而需送修、无法正常使用时的赔偿金。一般而言,受损方可向过错方的自愿车险保险公司提出索赔,由其根据事实和相关证据审核赔付。

 

根据泰国保险委员会办公室(OIC)的指引 

已规定停驶损失补偿的最低标准作为审核依据:7座及以下私家车,每天不低于500泰铢;7座及以下公共出租车辆,每天不低于700泰铢;7座以上车辆,每天不低于1,000泰铢。其他类型车辆则根据事实和证明文件逐案审核。

 

计算的天数应与车辆实际无法使用的期间相符,例如送修日期和取车日期;如因等待零件或其他必要原因延长,应附有修理厂或维修中心出具的证明文件,以确保审核准确并对各方公平。

 

应准备的文件 

包括:理赔单或损失证明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、驾驶证复印件、送修单、修后取车单、损坏照片、维修期间及维修后的照片、交通费或租车费凭证(如有),以及银行存折首页复印件。

 

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,写明事实及车辆无法使用的天数,并附齐证明文件。保险公司可能要求补充文件,或根据证据认定合理的天数。如果事故对方没有自愿车险,受损方须依法直接向事故对方索赔。

 

总之,停驶损失补偿的索赔应基于事实、真实文件和可证明的维修期间,不应夸大信息或提出无证据支持的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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